[討論]免責聲明真的有用嗎?
版主: 版主管理群
[討論]免責聲明真的有用嗎?
各位應該都有類似的經驗吧,
會員在自己的論壇中經常會貼一些盜版的資訊.
或是提供自己的空間下載.轉貼他人的空間...之類.
這些資訊是能夠在短時間內增加高人氣,同時也會惹上麻煩的資訊.
不曉得什麼時候,有站長發明的免責聲明. 以下為某站的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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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並不提供任何**及**下載,只提供檔案分享!!!!所有分享必須由你提出要下載或要求我們上傳!!
第二:所有下載行為皆為閣下之行為,與****無關!!!
第三:禁止利用****分享的檔案作任何之商業用途!!!
第四:任何因私自散播而做成之法律責任****決不負責!!
第五:****所有分享的檔全部由網絡上搜集回來,如果有侵犯閣下之權限,請立刻和我們聯絡E-mail!
第六:想要分享****的檔案必須由我們授權,任何盜用本站之連接引起的法律責任****決不負責!!
免責聲明
1 . 論壇所載的資料祗供參考,唯本論壇不會對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 . 本論壇所載的資料的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屬於有關人仕擁有及保留。
本論壇不會對任何人因實際或指稱侵犯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 . 如果要轉載本論壇的內容,請先得到發表者的批准。
4 . 所有會員所在本論壇所發表的文章,均不代表本論壇的立場,發表者必須對其發表的文章負責。
5 . 任何瀏覽****的人士,須自行承擔一切風險,****不會負責任何因瀏覽或使用****而引起之損失或破壞。
6 . ****一概不承擔賠償因意外(包括感染電腦病毒)、誹謗、侵犯版權或知識產權造成的損失。您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因前開任何資料之下載而導致您電腦系統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您應負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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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些免責聲明真的具有法定效力嗎?萬一網路警察or私家偵探找上門,
就算會員申請時點選了"同意"(或是連一個字都沒看就點下去)
上法庭時站長和站務人員能完全免除法律責任嗎?
論壇上經常出現"僅供試聽,24小時內刪除,本人不負法律責任..."之類的宣告.
但這些真的有法定效力嗎?
會員在自己的論壇中經常會貼一些盜版的資訊.
或是提供自己的空間下載.轉貼他人的空間...之類.
這些資訊是能夠在短時間內增加高人氣,同時也會惹上麻煩的資訊.
不曉得什麼時候,有站長發明的免責聲明. 以下為某站的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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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並不提供任何**及**下載,只提供檔案分享!!!!所有分享必須由你提出要下載或要求我們上傳!!
第二:所有下載行為皆為閣下之行為,與****無關!!!
第三:禁止利用****分享的檔案作任何之商業用途!!!
第四:任何因私自散播而做成之法律責任****決不負責!!
第五:****所有分享的檔全部由網絡上搜集回來,如果有侵犯閣下之權限,請立刻和我們聯絡E-mail!
第六:想要分享****的檔案必須由我們授權,任何盜用本站之連接引起的法律責任****決不負責!!
免責聲明
1 . 論壇所載的資料祗供參考,唯本論壇不會對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 . 本論壇所載的資料的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屬於有關人仕擁有及保留。
本論壇不會對任何人因實際或指稱侵犯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 . 如果要轉載本論壇的內容,請先得到發表者的批准。
4 . 所有會員所在本論壇所發表的文章,均不代表本論壇的立場,發表者必須對其發表的文章負責。
5 . 任何瀏覽****的人士,須自行承擔一切風險,****不會負責任何因瀏覽或使用****而引起之損失或破壞。
6 . ****一概不承擔賠償因意外(包括感染電腦病毒)、誹謗、侵犯版權或知識產權造成的損失。您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因前開任何資料之下載而導致您電腦系統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您應負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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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些免責聲明真的具有法定效力嗎?萬一網路警察or私家偵探找上門,
就算會員申請時點選了"同意"(或是連一個字都沒看就點下去)
上法庭時站長和站務人員能完全免除法律責任嗎?
論壇上經常出現"僅供試聽,24小時內刪除,本人不負法律責任..."之類的宣告.
但這些真的有法定效力嗎?
我對免責聲明的感想就是...
做做樣子罷了
你下載的東西真的會在二十四小時內刪除嗎
如果今天你下載的是遊戲呢? 一3一
做做樣子罷了
你下載的東西真的會在二十四小時內刪除嗎
如果今天你下載的是遊戲呢? 一3一
Helvetica is a feature-length independent film about typography.
立委選舉又近了
一旦作秀風復熾\r
找不到東西上鏡頭的立委聽從半瓶水助理的白癡建言
抓某些分享論壇開刀\r
說:盜版、色情內容充斥,犯罪內容唾手可得等等
信不信,照樣是晚間新聞的一篇
不過話說回來,有些分享論壇,一面貼免責宣言,一面又要會員貼錢(不外乎是贊助、幫助主機營運等說詞),又打著分享階級制度,付錢的人可以下載更多更新更完全的盜版或色情檔案,如此與經營大補網站有何差異咧?感覺上免責宣言像這些犯罪者的遮羞布一樣,欲蓋而彌彰啊。
近幾年來,這樣作免成本生意的大型論壇越來越多了,他們的共通點是:必有免責宣言,而且站長必定哭窮。但每天都有類似的分享站成立中,真的不賺錢嗎?不賺錢怎麼天天有人在設站、徵求FTP?
總而言之, StickyKid 說的沒錯,做做樣子罷了。
一旦作秀風復熾\r
找不到東西上鏡頭的立委聽從半瓶水助理的白癡建言
抓某些分享論壇開刀\r
說:盜版、色情內容充斥,犯罪內容唾手可得等等
信不信,照樣是晚間新聞的一篇
不過話說回來,有些分享論壇,一面貼免責宣言,一面又要會員貼錢(不外乎是贊助、幫助主機營運等說詞),又打著分享階級制度,付錢的人可以下載更多更新更完全的盜版或色情檔案,如此與經營大補網站有何差異咧?感覺上免責宣言像這些犯罪者的遮羞布一樣,欲蓋而彌彰啊。
近幾年來,這樣作免成本生意的大型論壇越來越多了,他們的共通點是:必有免責宣言,而且站長必定哭窮。但每天都有類似的分享站成立中,真的不賺錢嗎?不賺錢怎麼天天有人在設站、徵求FTP?
總而言之, StickyKid 說的沒錯,做做樣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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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hsu2100
- 星球普通子民

- 文章: 7
- 註冊時間: 2002-05-21 13:33
- 來自: 地球
-
jason,yang
- 星球公民

- 文章: 99
- 註冊時間: 2004-06-25 22:00
請問markhsu2100~~ 若不提供儲存空間~~只提供連結~~是否違法呢!?markhsu2100 寫:這個問題我請問過家父 它恰好是律師\r
它的回覆是 雖然管理者不涉及張貼
但是因為你提供犯罪場所
所以你有必要盡監督責任\r
簡單的說 這樣的這樣的免責聲明 是沒用的...
話說台灣盜版猖獗~~ 其實我來大陸後~~才知道~~ 更可怕~~~
不知是否有人聽說"TLF"~~ 天呀~~ 恐怖喔~~
更誇張的事~~ 像我在大陸的網路商ADSL 都會提供一個免費的共享平臺~~ 就是可以"FTP、音樂MP3、最新電影(高品質)、商用軟體、GAMG等等。(不過只限他們客戶才能進因為有鎖定IP群)
搞到我連在外面都買不到正版CD或DVD~~ 誇張吧~~ 我也不相信~ 當你來到"寧波"~就不得不相信~~ 說什麼反盜版~~ 看來很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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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yang
- 星球公民

- 文章: 99
- 註冊時間: 2004-06-25 22:00
人事物只要有一項屬於中華民國管轄,根據我們的法律就管得 ~ = =jason,yang 寫:那怎麼說~~ kuro也犯法喔~~~ 他也提供場所~~
若是我的空間在國外(中國)是否也會違反到台灣法律呢!? 還是外國!? 誰管!!??
假設,物,就是主機空間雖在他地,但你,負責人、建置者或購買人是台灣人,只要有事證,還是管的到你。抑或人與物皆在他地,但犯罪情事發生在台灣,亦是同理。
至於KURO的例子太複雜,它也被告啦,現在也仍在訴訟階段。無法斷言法院是否會延用國外判例,不過目前看來,告訴雙方有以戰逼和的傾向。
擺明,沒錯,擺的很明。連用盜版的XP都可以扯上國族主義,太神了。反正他們可以盜盡天下萬物,但不容許人家糟蹋他們的任何著作權產品,真實的情形就是這樣。jason,yang 寫:嗯嗯!! 只有聽說"嚴打"!!(反色情) 不過都有時效性!! 沒聽說反盜版!! 嗯!!都說是教育和觀賞用!! (根本擺明)


